关于我校2020年面向社会人员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詹瞻远发布时间:2020-11-26浏览次数:2978


根据《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章程》,现对现场确认合格且通过面试的考生开展社招体检工作。

具体安排如下:

1.体检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

2.体检时间:11月30日(周一)—12月5日 (周六)

上午7:30~10:00  

3.体检医院:东部战区空军454医院体检中心(地址:南京市秦淮区马路街1号)

4.流程:

⑴考生提前自行下载打印体检表,按实填写个人信息并贴上照片

⑵到指定医院体检中心服务台,出示身份证和体检表,并告知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社招学生体检

⑶根据医院要求开始体检

⑷全部项目检查结束后,报告交至体检中心服务台

5.费用:130元/人,考生按时按地参加体检者,体检费用由我校承担,考生个人无需支付

6.提醒:要带身份证!可以吃早饭,务必将体检报告交至体检中心服务台!

7.电话:025—80865350(东部战区空军454医院体检中心)

8.疫情防控须知

因疫情防控需要,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准备好苏康码和14日行程图,来自(或途经)中、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须提供核酸检测报告。

9.其他事项

如无法按本通知要求进行体检的考生,在征得我办同意后,可自行联系当地三甲医院,根据《体检表》中体检项目在12月5日前完成体检,此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。体检完成后,请及时将体检报告邮寄给我办,地址为:南京市秦淮区游府西街46号601,招生办,025-82212198。

未参加体检(以反馈体检报告为准)或体检项目不全者,将不予录取!

 

附件1:体检考生名单

附件2:体检表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11月25日

 

 附件1:体检名单.doc

 附件2:体检表.docx